为发挥电子商务在开拓市场、创新创业、人才聚集等领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综合《关于印发洪湖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2号)兑现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我市电商领域代表意见,修定了《洪湖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政策修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省政府、省商务厅工作部署的要求,推进电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二是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三是《关于印发洪湖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2号)文件有效期1年,已兑现,目前需要修定并出台支持电商发展的相关措施。 二、出台《若干措施》的政策依据 1.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 2.《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3号)。 3.《关于印发洪湖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2号)。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有十二个方面24条,一是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包括支持招引电商项目、支持电商企业发展、支持主播带货;二是支持示范创建;三是支持电商企业“入限”;四是发展镇域电商经济;五是培育电商人才,包括支持MCN基地(孵化企业)发展、提升主播正能量宣传能力、支持引进和培养电商人才;六是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包括营造良好供应链环境、培育壮大供应链企业(基地)、支持在洪湖建设电商云仓中心;七是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包括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及业务壮大;八是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包括承办营销活动、对外宣传、协会强化服务、扩大影响力等;九是加大金融支持;十是加强资金保障;十一是相关奖励兑现事项说明;十二是其他事项说明。 四、修订后的《若干措施》与2023年的区别 对比2023年度出台的《若干措施》十个方面20条,今年修订后的《若干措施》主要有十二个方面24条,主要增加了对电商企业和带货主播的支持;增加了对镇域电商经济发展的支持;在培育电商人才方面,增加了支持培育引进主播、提升主播正能量宣传的引导;在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方面,增加了在洪湖建设电商云仓中心的支持;在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对跨境电商发展规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在提升行业协会服务方面,细化了包括承办营销活动、对外宣传、强化培训、扩大影响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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